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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大汇总(上)

返回列表 浏览:- 发布日期:2016-09-29 16:40:14【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热度升温,充电设施建设不容忽视,去年10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2016年初,五部委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联合发布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随后,各省市陆续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包括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不难看出,我国各地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将逐步加大,充电装备市场或迎来井喷。2016年初至今关于充电设施的相关意见、规划、政策如下:

 

宏观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510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意见提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到:(1)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2)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3)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4)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5)建设城市公共充电设施;(6)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

 

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201510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文件指出: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

 

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23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充电桩220万个。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1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10万个。

 

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119,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2016-2020年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通知设定新能源充电设施奖励标准,对于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最高,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推广量3万辆,奖补标准9000万元,超出门槛部分奖补最高封顶1.2亿元。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门槛7万辆,奖补标准1.26亿元。

 

南网发布《南方电网公司“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20165月,《南方电网公司“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完成,获评审专家一致通过。根据《规划》,到2020年,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总体投资规模超30亿元,将建成集中式充电站674座,公共分散式充电桩2.5万个,广州和深圳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并同步加快网省两级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平台的建设。

 

地方政策

 

全国各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汇总:

 

重庆市

 

重庆市政府公布《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20161月份公布《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0,主城区将累计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

 

河北省

 

河北发布《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1月河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0,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充电站1970,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充电桩25730;专用充电站437,充电桩39895个。

 

石家庄政府办公厅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31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3万辆(标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到“十三五”末,全市建设充()电站296座,充电桩9844个。其中,公用充()电站230座,充电桩3860;专用充()电站66座,充电桩5984个。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一个。

 

衡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4月份,衡水市《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获得市政府批准。明确建设目标,严格组织落实。

 

总体目标

 

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在全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到“十三五”末,全市建设充电站114座,充电桩7638个。其中,公用充电站82座,充电桩1968;专用充电站32座,充电桩5670个。

 

安徽省

 

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1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推动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座,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2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50座。

 

——积极推进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充电桩配建工作,新增用户专用充电桩15万个。鼓励有条件的专用充电桩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城市公共充电站7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形成省内高速服务区城际快充网络,新增城际快充站120座。

 

安徽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166月,安徽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建设目标: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位应全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

 

老旧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到2020年,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2020年,除上述场所外,凡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同时,还应按照相关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站,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3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换电站,并优先建设公交、出租车充换电站。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上海市

 

上海交通委发布《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

 

20163月,上海交通委发布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计划至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桩规模至少达到21.1万个。按此目标测算,到2020年,预计可实现的累计充电电量约20亿千瓦时,将节约替代燃油量约3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00万吨。

 

河南省

 

郑州城乡规划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

 

20164月份,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台《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文件明确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北京市

 

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20164月份,北京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设施的需求,经测算,2016-2020年需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约43.5万个。其中,社会公用领域,按照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7的要求,需配建公用充电桩6.5万个;私人自用领域,需配建充电桩36万个;公共专用领域,坚持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和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相结合,公交、物流、公务、出租等领域配建公共专用充电桩约1万个。

 

总体发展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有效保障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充电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突破,充电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升。“互联网+充电设施”不断深入,引领全国充电设施商业模式创新。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重点领域目标:2020年,私人自用领域,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小客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用领域,推进充电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全市范围(不含山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同时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在公交、物流、出租、环卫、旅游景区等专用停车场站新建充电桩约1万个,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重点区域目标。到2020年,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建成全国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引领区和充电设施建设样板区。

 

福建省

 

福建省发改委发布了《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64月份,为加快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福建省发改委编制了《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总体目标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387400座,充电桩912万个,以满足福建省101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100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出租车充换电设施,4481个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桩。

 

积极推进公务与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811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0.81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结合沈海(20个服务区)、京台(8个服务区)、宁上(6个服务区)、福银(10个服务区)、泉南(7个服务区)、长深(11个服务区),莆永(8个服务区)、厦蓉(8个服务区)、宁东(8个服务区)、沙厦(3个服务区)、平潭连接线(1个服务区)及相关连接线等高速路网,建设196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年度发展目标

 

2016年:建设充电站102103座,分散式充电桩11.3万个。各地市均建成公交示范线路;福州、厦门出租车充换电网络初步建成;建成平潭电动汽车示范区;在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分散桩0.81.1万个,建设公共分散桩0.080.1万个、公共充电站45;建成城际快充站56座。

 

2017年:建设充电站107108座,分散式充电桩1.51.9万个。公交充电网络进一步完善;福州、厦门、泉州、平潭充换电网络基本形成;各地市均开展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的电动汽车示范;在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分散桩1.21.6万个,建设公共分散桩0.120.16万个、公共充电站78;建成城际快充站60座。

 

2018年:建设充电站8589座,分散式充电桩1.92.5万个。公交充电网络基本形成;建设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共计6座充换电站,全省出租充换电网络基本形成;年内完成55A级景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区的建设;在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分散桩1.72.2万个,建设公共分散桩0.170.22万个、公共充电站812;建成城际快充站40座。

 

2019年:建设充电站6265座,分散式充电桩2.33.0万个。公交充电网络基本形成;在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分散桩2.12.7万个,建设公共分散桩0.20.3万个、公共充电站1114;城际快充网络基本覆盖全省。

 

2020年:建设充电站3135座,分散式充电桩2.83.6万个。公交充电网络形成;在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分散桩2.53.3万个,建设公共分散桩0.250.33万个、公共充电站1216;城际快充网络覆盖全省。

 

厦门市政府发布《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20169,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文件中提及,2020,厦门本岛、海沧新城、集美新城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获得福州市政府批复

 

20169月,《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获得福州市政府批复,并按要求向省发改委报备,成为省各设区市中首个获批的此类规划。“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预测2020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通过充电设施配置原则测算与电动汽车保有量规模相适应的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并在中心城区以及福清、长乐、连江等现状城区进行选点布局。按照规划预计的电动汽车规模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十三五”期间可实现累计充电电量约3.1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1.25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89亿吨。

 

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420日,甘肃省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在全面落实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甘肃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预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原则上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达到作为国家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地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青海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5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到2020,建成充换电站40,充电桩2万个,届时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山东省

 

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5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公共服务领域、居民区、政府机关等单位、城市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5个领域为建设重点,加快构建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

 

山东东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9月,山东东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充电站41座、充电桩16550个,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构建“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湖南省

 

湖南省发改委发布《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20165月,湖南省发改委发布了《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科学规划布局湖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动湖南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结合“十三五”全省“六纵七横”高速公路网规划,新增50座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实现主要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结合公交、机场通勤、景区客运、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新增170座客车充换电站、65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

 

——结合居民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单位停车位,积极配建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充电桩,新增17.8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新增7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2.2万个分散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天津市

 

天津市武清区发改委发布《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166月,天津市武清区发改委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套,制定《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方案.

 

目标到2016年底,拟在主要景区、公共停车场、商业中心(超市)、医院、产业园区、镇街及其他有意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点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

 

陕西省

 

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

 

201674日,陕西省发布2016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电站超过454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9.44万个,以满足陕西省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浙江省

 

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77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定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

 

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社会意见的公告

 

2016812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社会意见的公告。

 

目标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

 

——依托公共服务领域自有停车场站()建设专用充换电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0年,建成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400座以上。

 

——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加快推进以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桩建设,满足普通电动乘用车基本充电需求。到2020年,发展用户自用充电桩19.8万个以上。

 

——依托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位发展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适度建设独立占地充换电站和其他类型充换电站,满足电动汽车补充充电需求。到2020年,建成各类公用充换电站240座以上、公用充电桩1.2万个以上。

 

——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城际快充站建设,到2020年建成160座以上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基本满足城际交通充电需求。

 

温州出台《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201656日温州出台《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今年将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11座,分别位于11个县(市、区),共计840个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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