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布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都提出哪些要求?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获批。项目包含光伏、热储能和风电等类型,此举将对中国的分布式光伏、储能带来巨大推动。文件中对新能源微电网提出了那些指导和要求呢,下面一起来说道说道。
一、项目重点
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重点在于技术集成应用和运营管理模式、市场化交易机制创新。
二、鼓励PPP模式
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由单一的投资经营主体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地方政府与微电网项目投资经营主体采用PPP模式,共同承担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明确分界点
新能源微电网和公用主电网要有明确的分界点,原则上分界点是微电网内最高电压等级变电站的高压母线侧。
四、许可资质
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依申请按规定向项目投资经营主体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
资质,不附加其他前置条件。
五、服务与安全责任
新能源微电网投资运营主体承担微电网内部用户的保底供电服务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
六、售电业务
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投资经营主体,如满足第二类售电公司的准入条件,在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作为第二类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开展售电业务。
七、管理系统
新能源微电网应建设能量管理系统,并根据需要及时将项目运行关键数据报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省级电网公司。
八、设备要求
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应注重提高装备先进水平,应切实推动控制系统等关键设备相关技术进步,优化技术方案。
九、协调工作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做好相关政策落实的协调工作,做好与本地区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衔接,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解决好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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