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近日,《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管理规定》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广州将继续对停车位的配建实行分区管理模式,全市的住宅项目每100平方米配建1.0到1.8个停车位。此外,新建住宅项目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
该《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类建设项目或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及工业建筑类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实行分区域管理,市行政区域内根据道路交通特征划分为A、B两个管理分区。A区范围包括4个区域:广州中心区,即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地区;黄埔区中心区;番禺区中心区以及花都区新华镇城区。B区范围为除 A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
《规定》对A、B两大区域内不同类型的建筑物需要配建的停车位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根据不同情况和条件提出了类型众多的配建折减标准。值得关注的是,住宅项目中,商品房、自建住房配建标准为A区,每100平方米配建1.0到1.2个停车位;B区每100平方米配建1.2到1.8个停车位。而公租房配建的停车位大幅下降,为A区每100平方米配建0.5到0.8个停车位;B区每100平方米配建0.8个以上停车位。
此外,《规定》在充电设施方面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泊位比例不低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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