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通过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力争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7万个
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广州力争到2018年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到2020年底,广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将达20万辆。为了鼓励政府部门使用新能源汽车,未来财政资金还可用于新能源车辆使用、道路通行、充电服务等。
力争到2020年底, 新能源汽车整车年产能30万辆以上
《方案》指出,自2010年以来,广州连续6年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4万辆,位居全国城市前列,车辆累计行驶里程约6亿公里,累计充电超1亿度,逐渐形成了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为推进广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提出,广州将立足于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增强新能源汽车研发、设计、制造及产业整合能力,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与此同时,发展动力电池(包括原材料、电芯、成组和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和充电配套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产业,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基本建成面向国际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区。
出租、环卫、物流领域
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方案》还明确,未来将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鼓励出租、环卫、物流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每年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为了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方案》指出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选择租赁新能源汽车出行。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在广州推广应用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除继续给予车辆购置地方财政补贴,且补贴额度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以外,财政资金还可用于支持车辆使用、道路通行、充电服务等方面。
力争到2018年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同时,探索并有步骤地推动充电共享经济发展,也被同步写入《方案》。
根据规划,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构建起以专项规划为指引、各项配套政策完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控管理到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基本实现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电服务,力争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7万个,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10万个。
此外,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中,其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和安全应急等都将做规范管理,以实现各相关领域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据《方案》初步规划,广州力争到2018年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达20万辆左右;2017-2018年全市约新增新能源私人用车(乘用车)5万辆,到2020年全市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2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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